A-1002-生物材料(肿瘤细胞等)在动物实验中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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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旨在预防和避免由于感染未知病原的人源、动物源或其他来源的(肿瘤)细胞、组织等生物材料,在动物实验中使用后而导致的人和/或动物微生物感染。凡使用这些生物材料的研究项目必须经过IACUC审批通过后遵守这一操作规范,在专门设置的区域开展相关工作,以尽量避免人与动物的感染风险,甚至引发疾病。

2. 适用范围

此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使用生物材料的动物实验研究项目,所有与此类研究项目相关的工作人员和研究人员在进入必须遵守。

3. 规范内容

3.1. 实验室应对所使用的生物材料生物安全做出安全承诺,并在实验动物中心留有此次生物材料的来源和使用背景材料。

3.2. 申请ABSL-2屏障门禁权限时,相关人员必须接受ABSL-2生物安全实验室使用培训。

3.3. 每次实验前应该充分考虑到所使用试剂量、辅助性耗材明细清单。

3.4. 生物材料必须密封包装标识名称及数量,与其他一次性耗材表面喷雾消毒后,通过传递窗照射消毒后传入屏障。

3.5. 未使用完的生物材料,必须密封包装带回或放入收集桶高温灭菌处理,不得随意放在房间或手术间冰箱内。

3.6. 所有实验操作要在饲养间生物安全柜操作,不同笼之间的操作注意手部和器具的消毒。

此文件版权和解释权归清华大学实验动物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