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北京市实验动物运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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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zai留言 | 贡献2025年1月26日 (日) 17:07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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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实验动物运输管理办法》解读[1] [2]

一、制定背景

2021年7月新修正的《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运输实验动物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和本市要求的专用车辆。为落实条例规定,加强实验动物运输管理工作,提升实验动物安全监管水平,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交通委、市公安局交管局3部门联合印发了《北京市实验动物运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对象范围

《办法》适用于本市辖区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下称被许可人)车辆运输实验动物的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规定了实验动物专用运输车辆及其配置要求

《办法》规定了实验动物运输需配置专用运输车,并对车辆配置提出了相应要求。具体包括:驾驶室与货厢应物理隔离;明确提出货厢的温度、通风、噪声内环境控制指标;车辆应配备环境实时监控装置,并利用信息技术等手段确保监控数据可追溯。

(二)明确了实验动物运输需要取得的许可和资质

《办法》明确了从事货运经营的被许可人车辆运输实验动物应依据国家和本市货车管理要求取得相关许可。

运输实验动物时,实验动物生产被许可人应出具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明和附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实验动物使用被许可人应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和实验动物转运单。

(三)规定了被许可人的管理主体责任与具体要求

被许可人应当加强实验动物运输管理,保障生物安全,严禁转运涉及病原微生物、放射性物质和有毒有害化学品等实验中的实验动物。

管理责任主要包括保证专车专用,确保货厢环境指标达标、笼具符合标准要求,保证运输过程中实验动物质量,维护动物福利,有效应对意外或紧急情况,对运输人员进行培训管理等。

(四)明确了相关监管责任

《办法》明确了市科学技术部门对实验动物运输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与抽查。对未使用专用运输车,运输笼具不符合要求,货厢内环境指标不达标,实验动物违规混装等情况,依照《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出现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