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和新生啮齿类动物安乐死指南
常见的啮齿类实验动物
中国法律法规及政策
1. 《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 -2006年》
- 第十七条 处死实验动物时,须按照人道主义原则实施安死术。处死现场,不宜有其他动物在场。确认动物死亡后,方可妥善处置尸体。
- 第二十八条 相关术语中解释了安死术及仁慈终点的定义。
- 安死术:是指用公众认可的、以人道的方法处死动物的技术。其含义是使动物在没有惊恐和痛苦的状态下安静地、无痛苦地死亡。
- 仁慈终点:是指动物实验过程中,选择动物表现疼痛和压抑的较早阶段为实验的终点。
均为原则性概念,没有指明如何操作。
2. 《T/CALAS 31-2017 实验动物 安乐死指南》
在文中描述:
- 3.1 安乐死 euthanasia
- 用公认的、人道的方式处死动物的过程。
- 3.2 仁慈终点 human endpoint
- 动物实验过程中,选择动物表现疼痛和压抑的较早阶段为实验的终点。
在”附录B 啮齿类动物安乐死方法“ 中规定了CO₂可以用于7日龄以上的推荐方法,不推荐用于1-6日龄的啮齿类动物,但经 IACUC 同意后可使用的方法。
在”附录 C 二氧化碳(CO₂)安乐死方法“中将小鼠年龄划分为:0-6日龄,7-13日龄,14-20日龄,≥21日龄,并分别给出了100% CO₂安乐死参考暴露时间。
3. 《RB/T 173-2018 动物实验人道终点评审指南》
和《RB/T 061-2021 实验动物安乐死技术规范》一样,只提及了”人道终点“和”安乐死“的概念,未提及安乐死的具体执行。
4. 《RB/T 061-2021 实验动物安乐死技术规范》[1]
- 3.5 人道终点 humane endpoint
- 考虑人道对待动物的要求和实验要求,合理终止动物用于实验的时机。
- 注:GB/T 27416-2014 3.6 称人道终点为“人道终止时机”。
- 3.6 安乐死 euthanasia
- 以迅速造成动物意识丧失而致身体、心理痛苦最小之处死动物的方法。
- 注:GB/T 27416-20143.4 称安乐死为“安死术”。
至此,“人道终止时机”逐步被“人道终点”替代,”仁慈终点“也鲜有提及,“安死术”逐步被“安乐死”替代。
在“附录A 表A.2中 常用药品试剂清单”中说明了二氧化碳可以用于啮齿类动物的吸入安乐死。
使用方法:吸入
备注:渐进填充法;适用于7日龄以上啮齿类动物;动物呼吸停止后至少再持续释放1min CO₂;幼年动物应暴露更长时间。
在“附录B 表B.1 实验动物安乐死常用方法”中说明了啮齿类安乐死常用方法:
建议方法:过量麻醉;CO₂安乐死;颈椎脱日;断头;敲击颅骨,破坏脑部
备注:CO₂安乐死不可用于胎儿和新生的啮齿类动物;小于1kg的啮齿动物才可使用颈椎脱臼,超过150g的须在镇静或麻醉状态下实施;断头法仅在无其他方法可用的情况下使用。
在“注1:胚胎阶段、胎儿和新生动物安乐死:均可采用过量麻醉的方法:浸泡于冰冷的组织固定液后冷冻,适用于大鼠、小鼠和免;……
可见上面“附录A 表A.2中 常用药品试剂清单”和“附录B 表B.1 实验动物安乐死常用方法”中关于CO₂安乐死是否用于啮齿类动物胎儿和新生动物的安乐死的描述的关键在于”7日龄以上“。啮齿类动物胎儿和新生动物,应该指”7日龄以下“。
在“附录B 表B.1 实验动物安乐死常用方法”中将“敲击颅骨,破坏脑部”,列为建议方法之一。实际上,这种方法的使用范围非常受限制。在《Animal Act,1986》(2012年修订,还未最终通过[2])中提到了这种方法,但是在[3]中Page 111 is the summary by species. 表中没有找到这种推荐安乐死方法。Page 41 is the explanation of captive bolt method, penetrating and non-penetrating types. It is acceptable with conditions! Rodents are not recommended!
美国法律法规及政策
1. 胎儿
a. 妊娠 14 天以内的胎儿
此阶段的神经发育极小,疼痛感不太可能出现。由于血液供应不足和胎儿在此发育阶段无法存活,对母亲实施安乐死或移除胎儿应确保胎儿快速死亡。
b. 妊娠 15 天至出生的胎儿
有关疼痛通路发育的文献表明,此时胎儿可能具有疼痛感知能力。尽管这个年龄范围的胎儿对吸入麻醉剂(如异氟烷或 CO2)有抵抗力,但可以通过熟练注射化学麻醉剂或物理安乐死方法(如颈椎脱臼或用手术剪断头)来诱导安乐死。
当需要对整个胎儿进行化学固定时,应在将胎儿浸入或灌注固定液之前对其进行麻醉。
麻醉可以通过以下方法之一进行:
- a) 向胎儿注射化学麻醉剂,
- b) 使用可穿过胎盘的化学药剂(例如戊巴比妥)对母体进行深度麻醉,或
- c) 在将胎儿从母体移出后,在浸入固定液之前对其进行低温处理。
应咨询实验动物兽医,以考虑胎儿对特定麻醉剂的敏感性。当不需要对胎儿进行研究时,选择对怀孕母体实施安乐死的方法必须确保胎儿快速死亡(例如戊巴比妥)。
2. 新生儿
新生大鼠和小鼠(P1 至 P14)
研究表明,新生大鼠和小鼠(P1 至 P14)比成年动物更能抵抗 CO2过量安乐死,需要长时间暴露[4] [5][6]。
如果对 P1 至 P14 动物使用 CO2麻醉,则需要结合使用物理安乐死方法以确保动物死亡(例如,颈椎脱臼、用锋利的剪刀断头、通过切开胸部造成双侧气胸)。
此类物理安乐死方法应仅在暴露于 CO2或施用麻醉剂后使用,以使新生儿对疼痛没有反应(例如,对脚趾捏的反应)。
未使用麻醉剂或过量 CO2的物理安乐死方法必须记录在Animal Protocol中,经过批准后执行。
AVMA Guidelines on Euthanasia of Animals[3]指出,与人类相比,大鼠和小鼠幼崽出生时神经系统尚未成熟,它们的传入疼痛通路直到出生后第 5 至 7 天才发育良好,皮质发育较晚。因此,大多数动物中心明确在 P5 后对未麻醉的新生小鼠和大鼠执行物理安乐死方法的人员在独立工作之前必须经过考核,证明熟练掌握该技术。
使用化学药剂(例如以 100 mg/kg 的剂量注射戊巴比妥 IP,或吸入 32% 异氟烷)是替代新生儿吸入 CO2的首选方法。
请注意,可能还需要长时间接触异氟烷来对动物实施安乐死,并且需要采用物理安乐死方法。
b. 新生大鼠和小鼠(P14以上)
14 天以上的新生儿可以按照成人指南实施安乐死。
参考文献
- ↑ 《RBT061-2021 实验动物安乐死技术规范》,2021-11-04发布,2022-01-01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 ↑ https://www.legislation.gov.uk/ukpga/1986/14/schedule/1#commentary-key-5a480445f0c29d11bc50a6fa8dfc9568 Table A 4. Concussion of the brain by striking the cranium. Rodents and Rabbits up to 1 kg;Birds up to 250g Amphibians and reptiles (with destruction of the brain before the return of consciousness) up to 1 kg;Fishes (with destruction of the brain before the return of consciousness)
- ↑ 跳转到: 3.0 3.1 AVMA Guidelines for the Euthanasia of Animals: 2020 Edition,https://www.avma.org/resources-tools/avma-policies/avma-guidelines-euthanasia-animals
- ↑ Beaver, B.V., Reed, W., Leary, S., McKiernan, B., Bain, F., Schultz, R., Bennett, B.T., Pascoe, P., Shull, E., Cork, L.C., Francis-Floyd, R., Amass, K.D., Johnson, R., Schmidt, R.H., Underwood, W., Thornton, G.W., Kohn, B. 2001. Report of the AVMA panel on euthanasia.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Veterinary Medical Association 218: 669–696.
- ↑ Klaunberg BA, O'malley J, Clark T, Davis JA. Euthanasia of mouse fetuses and neonates. Contemp Top Lab Anim Sci. 2004 Sep;43(5):29-34. PMID: 15461437.
- ↑ Pritchett-Corning KR. Euthanasia of neonatal rats with carbon dioxide. J Am Assoc Lab Anim Sci. 2009 Jan;48(1):23-7. PMID: 19245746; PMCID: PMC2694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