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08-01-IACUC半年现场检查操作规程
1. 编制依据与目的
依据中国国家标准《GB T 35892-2018实验动物 福利伦理审查指南》、《DB11T 1734-2020 北京 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技术规范》等要求,对在实验动物中心开展动物实验项目12个月以上的,伦理委员会每6个月就机构活动与法规标准要求的符合性进行定期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规范地使用实验动物,促进科研和教学的顺利开展。
2. 适用范围
清华大学实验动物使用和管理委员会(IACUC)半年现场检查时,都应遵循本SOP。
3. 检查人员组成
IACUC委员、兽医、科技工作者、非本机构人员、机构人员(各平台主管)等。
4. 检查范围
实验动物中心一期(西北门西侧)和二期(生物医学馆U4)设施及体系文件。
5. 检查内容
5.1. 设施检查:屏障设施内外所有区域的环境、妥善维护房舍及支持设施的检查;
5.2. 中心制定的所有体系文件的审查;
5.3. 动物实验计划的审查:对动物使用目的和必需使用动物原因的检查,对使用动物数量和种类适宜性的检查,对动物来源和运输的检查;对动物饲养和预防医学管理的检查;对动物医护和实施人道终点的检查;
5.44. 对与实验动物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的检查;
5.5. 对人员培训和能力的检查;
5.6. 对风险评估、灾难应急计划的检查;
6. 现场检查依据的标准和文件
依据中心的管理体系文件和法律法规及相应技术标准。
-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2号令)
- 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 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
- GB/T 35892-2018 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指南
- CNAS-CL06-2018 实验动物饲养和使用机构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
7. 审核时间安排
每年1月和7月。
8. 记录方式
按《清华大学实验动物中心IACUC半年现场监督检查》列出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整理记录。
9. 纠正过程及跟踪验证
9.1. 问题项目相关负责人对不符合项目拟定整改措施发给中心负责人,负责人审核并尽快实施。
9.2. 整改措施实施的效果通过文件、照片、视频等方式保存。
10. 相关文件和记录
10.1. 《清华大学实验动物中心IACUC半年现场监督检查》模板
10.2. 《IACUC半年检查问题整改报告》
11. 制修订记录
11.1 制订记录
- 制订人:
- 第一版制订日期:2012年6月8日
11.2 修订记录
- 修订内容:
- 修订人:
- 修订日期:
12. 审核、批准和生效记录
- 审核人:
- 批准人:
- 批准日期:2012年6月22日
- 生效日期:2012年6月22日
13. 参考文献
- 清华大学实验动物中心SOP及网站。本网站已经获得使用许可,转载。其他网站使用,请联系用户:Changzai